公 布 说 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16〕10号)和《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鸠政办〔2016〕14号)要求,鸠江区区级、镇级、街道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审定,现公布实施。
2.鸠江区区级、镇级、街道公共服务清单体系主要包括清单、服务指南。清单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共同实施)机构等。服务指南逐项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
3.法律和信息咨询、信息公开、宣传教育、信访处理、档案查询等5项区级部门共性服务事项不列入部门清单。
4.对公共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调整完善服务内容,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5.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公共服务清单的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电子邮件:ahwhjjqbb@163.com 联系电话:0553-58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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