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监局
作者:邢雪
发布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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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流通)过期许可证注销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18]14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和《食品经营许可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鸠江区市监局决定依法对844个食品许可有效期届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名单附后)予以注销,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区市监局联系(联系电话:0553-5221207)。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到鸠江区市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鸠江区市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名单。
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清单》(含《食品流通许可证》)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