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鸠江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突出“实”字,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对于涉民生案件作重点突破,特别是对于申请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5月22日下午1时,鸠江区某民办学校拖欠教师蒋某、陈某、常某某等十人工资系列案件,便在执行干警的执着努力下,于半天内全部执结完毕。

该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其校内教师蒋某、陈某、常某某等十人部分工资,不予支付。在2017年,蒋某、陈某、常某某等十名教师先后分别通过法院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方式讨要工资。经判决和裁定,该学校需支付蒋某、陈某、常某某等十人工资共计27929元。2018年1月,该系列案件转入执行程序。鸠江法院执行局多次前往学校寻找该校法定代表人校长罗某某,但一直未发现其踪迹。执行干警尝试通过天眼系统查找,发现其昼伏夜出、行踪不定,难以准确寻找,案件执行面临难题。

此时,执行干警更换思维,联系其中一位仍在该校工作的申请人,由其提供罗某某的行踪线索,终于在5月22日上午9时,于校内找到罗某某。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罗某某仍拒绝支付工资。上午11时,鸠江法院执行干警在沈巷派出所的协助下,将罗某某强制传唤至执行局。在执行局内,干警向其释法明理,面对罗某某的抵触情绪,仍耐心与其交流,终于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和干警的有效沟通下,罗某某态度发生转变,于下午1时,联系该校会计到鸠江区法院支付被拖欠工资27929元。至此,鸠江区外国语学校拖欠十名教师工资案件执结完毕。